- 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14日桃教特字第1130078067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三、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 目的:協助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以達特殊
教育實施之效。
- 甄選資格:
-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
法所定之人員。
-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7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 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 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
- 報名時間:
公告日期 | 報名日期 | 甄選日期 |
113年8月22(四)至
113年8月26日(一)16:00止。 |
113年8月27日(二)
8:00~12:00止。 |
113年8月28日(三) 報名簽到,09:00~09:20。
113年8月28日(三) 甄選,09:30起 |
- 填寫:(請以正楷詳填各欄)
- 甄選報名表:乙份(附件2)
- 切 結 書:乙份(附件3)
- 繳驗相關證件:正本與影本一份。(驗後正本歸還,影本供校方存查)。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最高學歷證件文件
- 特教相關資歷證件
- 簡章公告網址:
本校網站:https://www.kces.tyc.edu.tw/
- 報名及甄試地點: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地址:336桃園市復興區義盛里宇內路130號,洽詢電話:(03)3822787轉66 莊琬琦老師。)
- 報名方式:現場親自報名。
- 錄取類別、名額:
甄選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上班時數 | 聘期 |
特教學生
助理人員 |
採時薪制,
每小時183元 |
1 | 每週最高20小時
(依學生需求調整) |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
- 甄選方式:採口試,內容以特教相關工作資歷、服務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簡易急救應變為主。
- 錄取公告:113年8月28日(三)下午18時前於本校網站。
-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 正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後,應於113年8月29日(四)下午4時前至本校幼兒園報到,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並完成簽約手續。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權。
二、如有正取人員放棄錄取或被取消錄取資格,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三、備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相關文件,到本校辦理報到,逾期取消遞補資格。
四、錄取人員於報到後二週內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者提供證件若有不實,無條件解聘,如涉及刑責並願負相關刑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 工作待遇:
- 工作時數: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週服務20小時,每日最多以4小時計算,每週5天為上限(依學生需求調整)。
- 支薪方式:以教育局核撥經費為準,並以每日實際工作時數,時薪新台幣183元整核發薪資。
(依據勞動部公告之勞工基本時薪計算)。
-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除自付額外,機關依規定負擔提撥。
- 寒暑假期間非學生實際上課日,僅有勞保勞退及健保續保無支薪。
- 本案助理人員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之相關規定,且時薪制助理人員無年終獎金及延伸之其他福利。
- 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
- 工作職責內容:詳見,附件一。
- 本簡章陳 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