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 10 學年度 第 一 學期 公立幼兒園廚工 聯合甄選
一、進用機關構
桃園市立桃園幼兒園、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國民小學 、 桃園市 立 中壢 高鐵幼兒園 、 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榮 國民小學 、 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 桃園市觀音區上大 國民小學 、 桃園市新屋區啟文 國民小學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國民小學 、桃園市楊梅區上湖國民小學 、 桃園市立楊梅幼兒園 、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民小學、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小學 、 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民小學、桃園市立南 崁幼兒園、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國民小學 、 桃園市龜山區壽山國民小學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國民小學 、 桃園市立竹圍國民中學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 國民小學 、桃園市龍潭區龍潭國民小學 、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桃園市復興區 高義 國民小學 。
二、需求人數
(一) 專任廚工 計 28 名 。
(二) 各校需求人數詳如附件 1 (缺額一覽表)。
三、報名資格
(一) 我國籍及具合法工作權之外籍人員。
(二) 持有廚工 丙級技術士以上檢 定 合格者 專業證照 。 不含丙級素食證照及烘培證照 。
(三)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 第 1 款、第 2 款、第 4 款 及 第 5
款 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報名方式
(一) 報名 及收件時間 :即日起 至 1 10 年 8 月 13 日(星期 五周一至周五9 時 16 時 止。
(二) 報名地點:
1.請 至 各地 就業服務 中心 臺 領取介紹卡 ,各地就業服務 中心 (臺)聯絡資訊詳如附件 2 。
2.取得介紹卡後, 以電話 方式與欲報名之 學校 幼兒園 園 主任 或園長 口頭報名。
五、工作內容
(一) 食材處理、廚房設備清潔維護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 幼兒衛生清潔工作。
(三) 其他交辦事項等。
六、福利制度
(一) 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以實際到職日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起聘。。
(二) 薪資薪資給付標準給付標準(含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國中(含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國中((以下以下))畢業者,每月畢業者,每月22萬萬44,,000000元元;;高中高中((職職))畢業者,每月畢業者,每月22萬萬44,,150150元元;;大專大專((以上以上))畢業畢業者者 ,每月,每月22萬萬44,,750750元元。。
(三) 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各校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各校((園園))簽訂簽訂勞動契約辦理。勞動契約辦理。
七、甄選方式
※請應考人(求職者)攜帶((或寄送或寄送))介紹卡介紹卡、、基基本履歷表本履歷表、、專業證照專業證照、、身分證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居留證至各進用學校至各進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參加甄試。,參加甄試。
(一) 甄試地點:各進用學校甄試地點:各進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二) 甄試日期:甄試日期:111010年年88月月1616日(星期日(星期一一))99時時起起,,甄試所需時間甄試所需時間視報名視報名人數彈性調整。人數彈性調整。請應考人於當日請應考人於當日88時時3030分至分至99時前完成報到並接受時前完成報到並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
(三) 甄試方式:甄試方式:分校分校((園園))甄試,甄試,以以口試(面試)口試(面試)為原則為原則,得採線上或視訊,得採線上或視訊等方式辦理等方式辦理。。
(四) 口試範口試範圍: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圍: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30%30%)、衛生常識及態度()、衛生常識及態度(30%30%)、廚)、廚工相關經驗工相關經驗【【如曾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如曾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廚工者,廚工者,20%20%】】、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20%20%)。)。
(五) 口試成績未達口試成績未達7070分者不予錄取。分者不予錄取。
八、應聘方式
錄取人員應於111010年年88月月1717日(星期日(星期二二))1166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證或居留證或居留證、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檢查項目須包含、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檢查項目須包含AA型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傳染性眼疾傳染性眼疾、結核病(、結核病(XX光)光)及及傷傷寒等)等文件至錄取學校寒等)等文件至錄取學校((幼兒園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依勞動基準法簽訂辦理應聘手續,依勞動基準法簽訂契約並以契約進用,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資格契約並以契約進用,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資格,,「「起起聘日聘日期期」」由各校由各校((園園))與錄取人員另行簽定與錄取人員另行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