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盛國小113學年度教師晨會 會議紀錄
教師晨會 會議紀錄。義盛國小113學年度教師晨會-會議紀錄
檢送本中心「小桃家9月課程資訊」海報1份,惠請貴機關(學校)運用多元管道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9月5日兒少保護案件與教育單位合作聯繫會議暨本府第5屆第1次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課程詳細資訊,請見中心課程行事曆(https://reurl.cc/xlGyGL)或追蹤「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FB粉絲專頁;另倘有家庭教育個別化服務需求,可撥打4128185諮詢專線或申請小桃家線上諮詢室(https://reurl.cc/oZWOY5)服務。 三、 請各機關及學校協助宣傳,轉知家長、社區、家庭服務中心、醫療院所等,以提供民眾接觸家庭教育資源的管道。
義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3招)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一、法令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四)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9日桃教幼字第 1130087579號函。 二、報考資格 (一)基本條件 1.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2.依教保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2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如附件3),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應於113年10月31日前繳交)。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二)報名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參照附錄三及附表) 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項)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准,放寬資格,以具具助理教保員、具大學以上畢業及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依序放寬代理資格,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 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代理。… 。」 三、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代理教保員 正取1名 備取2名 幼兒園 教保員 上班日起至114年8月27日止。(本校教保員育嬰留停假期間) [...]
函轉衛生福利部「自殺意念者服務及轉銜流程暨資源盤點手冊(113年)」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87660號函辦理。 二、旨揭手冊電子檔請逕至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首頁/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自殺防治策略與措施(https://reurl.cc/K47evj))下載運用。
有關本校113學年度原住民族語文課程開設等事項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桃教小字第1130084692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辦理。 三、本校113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選習意願如下,故開設泰雅語課程,共計6班。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113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14日桃教特字第1130078067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三、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目的:協助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以達特殊 教育實施之效。 甄選資格: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 法所定之人員。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7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 報名時間: 公告日期 報名日期 甄選日期 113年8月22(四)至 113年8月26日(一)16:00止。 113年8月27日(二) 8:00~12:00止。 113年8月28日(三) 報名簽到,09:00~09:20。 113年8月28日(三) 甄選,09:30起 填寫:(請以正楷詳填各欄) 甄選報名表:乙份(附件2) [...]
有關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二次甄選簡章一案,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二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 本市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相關資訊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及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itinerant.special.tyc.edu.tw/)網站查閱。 三、 檢附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二次甄選簡章1份。376735100E_1130076748_ATTACH1
函轉衛生福利部製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重點(懶人包)」、「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宣導素材」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85929號函辦理。 二、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業於113年7月12日經立法院修正三讀通過,爰函轉旨揭宣導素材1式(下載路徑: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宣導專區/宣導海報),請各校納入宣導教育運用。
義盛國小113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
義盛國小113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 備查公告 依據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113年8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30076145號辦理備查。 義盛國小113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 下載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申訴平臺」自113年8月1日(星期四)起正式啟用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7月31日衛部心字第1131761945號函辦理。 二、 依據自殺防治法第9條第2項第8款規定:「協助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遵守自殺新聞報導原則,並建立自律機制。」 三、 旨揭平臺係提供一般民眾及各機關(構)、學校等相關單位,反映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之申訴管道,相關資訊如下: (一) 平臺網址:https://msp-appeal.org.tw(啟用後將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網頁)。 (二) 服務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三)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6時(國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 (四) 諮詢專線:(02)25787885(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五) 申訴處理機制:該平臺將依自殺防治法及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報導原則,檢視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並通知前揭業者予以自律處理,並於申訴受理後7個工作天內回復處理情形。 四、 檢附原函影本及平臺申訴流程各1份。 376735100E_1130074049_ATTACH2